营改增或将延期,建筑企业如何应对
基于客观情况,重要政策延期推行,时有发生!例如,2007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随后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中,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按新《标准》重新评定的过渡期设定为3年,即2010年3月13日前要全部完成复评工作,当时基于实际情况,2009年7月30日住建部颁布《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函[2009]178号)决定将过期期延迟2年至2012年3月13日,现在种种迹象表明营改增也或将面临延期!
营改增或将延期
中国经营报获悉,受国地税人员分配,以及金融业、不动产业和行业抵扣等多个因素影响,原本预期在今年第四季度推出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方案,如今或将面临延期的变动。8月28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做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时,对营改增中剩余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的推进工作用了“适时”来表述,而在6月30日的会议中,楼继伟曾表态称,今年将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
按照国家规划,营改增最初分三步走,即在第三阶段(2014-2015年)要完成营改增改革,但从实际推进工作看,中央层面对营改增的态度似乎更加谨慎。
该报援引接近财税系统人士称,中央层面的意愿也是希望“十二五”能完成营改增工作,对于剩下的四个行业也在努力落实,目标是争取全部完成;但下半年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政策层面对营改增的定调已经从最初全面完成转向了力争完成。多个地方税务系统内部人士也表示有此说法,但至今为止没有确切文件下发。
华尔街见闻梳理发现,政策层面态度的微妙转变在此前的官方报告、文件及官员表态中已有迹可循。
今年2月6日,财政部在《2014年营改增工作进展情况》中表示,“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的改革目标”。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对于营改增的表述是“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
5月18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称,“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
6月29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国务院关于201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报告中一处提到“适时推进营改增改革,将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另一处则表示“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
7月29日,财政部长楼继伟在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中表示,“抓紧推进营改增改革”。
8月27日,楼继伟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时表示,要加快税制改革,“适时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中国经营报援引多位财税界人士表示,中央层面态度的变化,事实上也为营改增的推迟完成留了一个口子。
据该报了解,营改增“十二五”期末难收官或因受制于多个技术环节。一方面,在建筑业、房地产等领域,抵扣事项的确定尚需时日。另一方面,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将由国税部门征收,这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量。
此外,营改增后减税规模将给财政带来较大缺口。华尔街见闻此前文章曾提及,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曾表示,如果营改增全部到位,减税规模将达到9000亿。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也曾估算称,若营改增覆盖至所有行业且税率调整完善后,将有9000亿元到1万亿元的减税空间。
前述财税人士表示,“对企业来说,减税有利于提高效率,但在经济下行周期,如此大的减税规模,对财政的压力还是很大的。”
建筑企业如何应对?
在这种情况下,建筑企业是暂停营改增准备工作,等待进一步消息澄清;还是按照原来的部署,继续准备工作;抑或减缓步伐,边走边看?
我们认为,应该采取何种应对行动不能一概而论,而是应该取决于公司的业务状况,因为这些决定了营改增准备工作的难度和时间表。例如:
1、我国建筑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很多企业存在着大量的挂靠、转包、非法分包等不正常业务,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实际不参与项目的运作,项目完全由承包人操作。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要求三流合一,“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必须都是同一受票方。而在目前这种非正常管理体系下,要做到三流合一,基本上不可能,如果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两结果:1)因企业无法取得充足票据进行抵扣,需要大量交税,最终将因经营不善而倒闭的可能性大增;2)虚开增值税发票,每年全国很多人因此而判刑坐牢,未来有可能您就是其中之一。而“营改增”时间表的推迟对于这类企业来说是个重大好消息,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时间进行业务梳理调整,并与项目经理、供应商进行谈判,合理统筹税负。因此,对于这类企业而言,当然应该继续准备工作。
2.如果企业的业务以直营为主,企业本身管理规范,前期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了,那么这类企业可以考虑暂停准备工作,待具体的营改增时间和方案确定后再作继续。在暂停准备期间,企业仍需要时刻关注营改增的最新动向,及时重启营改增准备工作,确保相关资源和力量能够及时到位,避免脱节。
3.对介于上述两类之间的企业,则可以考虑减缓准备工作步伐,边走边看的策略。具体而言,这类企业可以重新复核营改增准备工作清单及进展情况,对于并不十分急迫,无需立即开展的工作(如合同复核等)可以延后进行,但是对于耗时较长(如系统改造等)或者较为复杂的工作(如流程改造等)还是应该继续推进。
总而言之,建议企业应该利用营改增推迟的这段时间,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准备工作方案,以尽量确保为“营改增”的转变进行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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